1.电流互感器有下列故障现象时,应立即停用,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及有关人员:
(1)有过热现象;
(2)内部有臭味、冒烟;
(3)内部有严重的放电声;
(4)外绝缘破裂放电;
(5 ) GIS互感器设备有漏气或SF6气体压力低于小运行压力值;
2.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故障的处理:
(1)现象:
1)电流互感器声音变大,二次开路处有放电现象。
2)电流表、有功功率表和无功功率表指示为零或偏低,电度表不转或转速缓慢。
(2)处理方法:
1 )立即把故障现象报告值班调度员。
2 )根据故障现象判断开路故障点。
3)根据现象判断是测量回路还是保护回路。如怀疑是差动回路时,应立即停运差动保护。
4)在开路处进行连通或靠电流互感器侧进行短接,带有差动保护回路的,在短接前应先停用差动保护。
5)开路处不明显时,应根据接线图进行查找。若通过表面检查不出时,可以分段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或分别测量电流回路各点的电压来判断。
6)若无法带电短接时,应立即报请值班调度员停电处理。
7)检查二次回路开路的工作,必须注意安全,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
8)在故障范围内,应检查容易发生故障的端子及元件,检查回路有工作时触动过的部位。
9 )对检查出的故障,能自行处理的,如接线端子等外部元件松动、接触不良等, 可立即处理,然后投入所退出的保护。若开路故障点在互感器本体的接线端子上,对于10kV及以下设备应停电处理。
10)若是不能自行处理的故障(如互感器内部),或不能自行查明故障 ,应报.上级派人检查处理。